山东生育津贴产后60天到180天内可以领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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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女职工应在小孩出生后一年内办理生育津贴的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 自分娩之日后的第60日起至第180日内,产妇们可以开始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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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 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有资质的经办人员携带相应资料上交给当地的社会保险中心进行审核。
- 社保中心在审批通过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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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计划生育证明,如生育登记表、引流产证明等。
- 医院发票,包括分娩费用和医疗费用等。
- 社保卡或银行卡。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
总的来说,山东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流程及所需材料都有明确规定。女职工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准备好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以确保顺利领取生育津贴,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