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历史数据,广东省各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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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全省统一为27,501元(2025年2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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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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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片区(广州、深圳、省直) :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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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片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4,7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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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片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4,2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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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片区(韶关、河源、梅州等) :4,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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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均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即27,501元(上限)和5,500元(下限)。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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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以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000元)为基准,下限按60%(4,800元)计算,上限按300%(24,0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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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对比
- 2022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8,310元,对应的缴费基数下限为4,986元,上限为24,9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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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范围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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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单位需以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调整后执行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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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数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