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假天数明确:女职工可享158天产假,男性陪产假15天,育儿假每年10天,覆盖生育全周期保障。
产假天数分为三个层级:
- 基础产假: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叠加山东省延长60天,总时长158天;
- 特殊情况增加天数:难产或多胞胎生育额外增加15天,可累计叠加;
- 流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享受15天,满4个月及以上可休42天。
陪产假与育儿假:
- 男性陪产假从7天延长至15天,期间工资按社会平均标准或单位基数发放;
-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可享不少于10天育儿假,待遇与正常出勤一致。
生育津贴与工资保障:
- 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未参保者由单位支付产前工资;
- 陪产假工资低于职工实际收入的,单位需补足差额。
其他相关假期:
计划生育手术如放置/取出节育器、结扎等,可享3-42天不等假期,工资福利不变。
建议职工通过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渠道核实个人权益,确保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