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多样且便捷。参保女职工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出院时即可实现生育医疗费联网或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部门根据联网病历信息进行审核拨付。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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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要求: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若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后,由统筹基金按相应标准补支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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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在用人单位应继续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津贴支付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津贴支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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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生育一胎时年满23周岁的158天,不足23周岁的98天;二胎及三胎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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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津贴: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四、发放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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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生育情况:可通过“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自生育出院结算的次月开始,生育津贴会按月发放到社保卡金融区或本人实名制银行账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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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情况:参保人或代办人可持符合办理生育保险业务核准支付待遇办理业务个人承诺书、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病历、住院病种娩(取)、死胎证明等材料到全市各级医保服务大厅就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也可通过“济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我要办事】-【生育补贴】办理。
在济南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社保缴纳和其他相关条件,津贴的计算有明确的公式和支付期限规定,发放途径也较为便捷多样,本地和异地生育分别有不同的操作流程,但总体上都致力于保障参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