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已全面升级为“免申即享”,参保职工无需单独申请,由定点医院在办理生育医疗费结算时自动提交申请,发放金额按生育时所在单位的缴费基数计算,直接拨付至个人社保卡账户。
一、发放条件
- 参保要求:女职工需在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满一年以上,或在生育时已参保一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待缴费满一年后可补支津贴。
- 定点医院:需在青岛市具备生育定点资质的医院分娩,才能享受免申即享服务。
二、发放流程
- 免申即享:参保职工在53家定点医院办理生育医疗费结算时,医院会主动上传病历材料并申请津贴,无需个人或单位额外办理。
- 手动申请:未在免申即享范围内的职工,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线上办理,也可到医保经办大厅提交申请。
三、发放标准
- 津贴天数: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津贴15至42天不等。
- 计算方式:津贴金额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基础,按对应天数计算。
四、注意事项
- 资料准备:如需手动申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 政策咨询:如有疑问,可联系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或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获取帮助。
总结
青岛生育津贴政策的优化,特别是“免申即享”模式的推行,极大减轻了职工的办事负担,让津贴发放更加高效便捷。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了解政策,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