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医保报销规定主要涉及门诊、住院、大病保险及异地就医等方面,具体调整如下:
一、门诊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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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扩展
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扩大至参保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并取消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
- 基本医保门诊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市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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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统一
全省统一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不低于150元,慢特病门诊及“两病”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60%、50%。
二、住院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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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提升
基本医保封顶线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从2万元降低到1.5万元(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降至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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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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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75%,二级及县级医疗机构为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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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疗程住院病种按年度累计计算起付线,避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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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与门诊慢性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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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保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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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补助标准提高200-1000元/人,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分别提高300元(顺产/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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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5年2月底,3月1日起参保需3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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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 慢特病门诊及“两病”门诊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60%、50%。
四、异地就医与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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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实行“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法乐四联症等20种重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与本地一致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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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无码不付”
2025年4月1日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需扫码结算,未赋码药品暂不纳入医保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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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5年2月底,3月1日起参保需3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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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生效时间 :部分政策(如无码不付、放射检查价格调整)自2025年4月1日或4月28日起执行。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和民生保障需求,旨在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