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生育政策且缴费满12个月
厦门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要素,缺一不可:
一、参保缴费要求
-
单位参保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确保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
缴费连续性
若缴费中断,需在分娩后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方可申领。
二、生育合规要求
-
政策遵循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福建省及厦门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包括合法结婚、生育登记等手续。
-
特殊情况处理
- 分娩前缴费不足12个月但分娩后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也可申领。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津贴计算标准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日计发。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0500元,顺产职工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为: $$10500 \div 30 \times 158 = 55300 \text{元}$$
(正常产假98天+难产15天)。
-
申领时效
需在分娩后12个月内(宝宝1周岁前)提交申请,逾期无法办理。
-
特殊群体
-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
灵活就业人员因未参保,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
四、所需材料
-
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或手术记录;
-
社会保障卡已绑定手机号并设置交易密码。
以上条件综合了政策规定与实际操作流程,建议孕妈提前与单位确认参保状态,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