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要点: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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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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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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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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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流产/引产前12个月的单位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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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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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
根据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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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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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5.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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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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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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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三孩家庭 :生育第二个子女补贴2000元,第三个子女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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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难产增加0.5个月津贴,晚育(25岁以上)增加1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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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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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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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 :出院记录、生育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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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材料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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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银行卡(指定银行如中国银行)。
四、申领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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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分娩或流产后的3个月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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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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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通过皖事通APP或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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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携带材料至医保局服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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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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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夫妻双方需均为宿州市户籍,或一方为户籍且子女在宿州市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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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时效 :需在子女入户后3年内申请,逾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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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失业人员、非职工配偶等群体不享受生育津贴,仅能申领一次性育儿补贴。
以上条件综合了宿州市最新政策文件,确保符合政策要求即可申领生育津贴及育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