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宣费扣除限额的基数为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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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核心收入,如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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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收入
除主营业务外的其他日常活动产生的收入,例如出租设备收入、租金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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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收入
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但税法上应确认的收入,如自产产品用于市场推广、捐赠等。
需排除的收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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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 :如政府补助、捐赠收入、资产处置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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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但金融企业需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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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财产收入 :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让收益
计算公式
扣除限额 = 销售(营业)收入 × 15%(一般企业)
或
扣除限额 = 销售(营业)收入 × 30%(化妆品/医药/饮料制造企业,2021-2025年)
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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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企业的广告费支出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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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办期广告费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经营后逐步扣除。
以上内容综合了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