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予认定的三个核心条件如下:
一、故意犯罪
若职工因故意犯罪行为导致伤害或死亡,则不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故意犯罪包括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情形。
补充说明 :若职工在犯罪过程中受到伤害,但伤害与犯罪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如过失犯罪),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二、醉酒或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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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 :指职工在工作时处于醉酒状态(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因酒精影响判断力和反应能力而导致的伤害。例如,因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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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 :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吸食毒品导致行为失控而受到的伤害。吸毒会降低人的判断和控制能力,因此在此期间发生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三、自残或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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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残 :职工故意伤害自身身体(如割伤、撞伤等)导致的伤害。例如,为获取保险金而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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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 :职工通过自杀行为(如跳楼、服药等)导致的死亡或伤害。自杀行为与工作无关,因此不认定为工伤。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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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效 :通常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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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可能无法享受,需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以上条件综合了《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法律法规,明确了工伤认定的边界。若职工符合工伤条件但存在上述情形,将无法获得工伤保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