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病历相关问题的专家共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患者不能复印的病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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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涉及对死亡病例的详细讨论和分析,属于病案保管范畴,不属于病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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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记录对疑难病例的分析和讨论,同样属于病案保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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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记录上级医师对患者病情的查房情况,属于主观性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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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意见 :记录不同医师对患者病情的会诊意见,也属于主观性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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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记录 :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和治疗过程,通常属于主观性病历资料。
这些记录内容主要涉及医疗团队的内部讨论、分析以及评估,具有主观性和保密性,因此通常不对外公开或允许复印。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沟通了解相关情况,但在未经医疗机构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复印或复制这些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和专家共识,具体规定可能会有变化。如有最新法规或政策更新,建议以最新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