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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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住院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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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包括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住院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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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住院为65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这些规定适用于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需要注意的是,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等级,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具体为三级医疗机构82%,二级医疗机构85%,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88%。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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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等级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降低个人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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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年度限额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注意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确保医疗费用在医保范围内得到充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