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医疗保障政策,关于定点医院的选择数量,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医保类型进行区分: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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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数量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在 2家定点医疗机构 中选择,包括1家基层医疗机构和1家非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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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规定
选定后原则上 不可变更 ,若需调整需在每年10月至12月办理变更手续。
二、居民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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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数量
居民医保参保人 只能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 ,且仅限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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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类型 :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具体以医保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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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信息查询 :建议通过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或当地社保局咨询最新政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医院等级信息,供参保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