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荣誉证书及政府补助
关于中山市“中山好人”的奖励机制,综合相关政策和公开信息,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物质奖励
- 奖金标准
根据《中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见义勇为人员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奖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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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伤:10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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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2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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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10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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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30000-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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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600000元。
- 其他补助
除上述奖金外,见义勇为人员还可获得政府专项经费补助,具体金额根据事迹突出程度确定。
二、荣誉表彰
- 荣誉称号
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同时可能获得“中山好人”“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 官方证书
中山市人民政府颁发“见义勇为人员证书”,并推荐参与省级及以上评选活动。
三、社会保障
- 抚恤与保障
因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的人员,由市评定委员会申请省级人民政府一次性抚恤奖金,同时享受医疗、生活等保障。
- 优先权益
获得“中山好人”称号的道德模范,可享受公交出行优惠、医疗救助等社会福利。
四、其他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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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鼓励 :通过媒体报道、表彰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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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支持 :部分优秀好人工作室获得政府专项支持。
五、评定范围
见义勇为行为的评定对象包括普通公民、公职人员及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如治安联防员、交通协管员等)。
以上奖励机制体现了中山市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重视,既注重物质激励,也强调精神传承与社会价值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