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命程序涉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具体分为选举和批准任命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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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产生
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 市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例如,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是由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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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任命
部分情况下,市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命需报 **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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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汕头市、韶关市、汕尾市、茂名市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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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铜陵、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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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流程 :市检察院检察长通常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需报上一级检察机关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