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惠民保的参保条件如下:
一、基本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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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适用于清远市全体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不限年龄、户籍、职业 ,且 无需体检、无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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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
需保持清远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若中断缴费,需补缴后方可参保。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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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保障差异
若投保时已患严重既往症,年免赔额和赔付比例会高于未患既往症人员,具体以产品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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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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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版 :69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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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 :118元/人/年(需额外支付10元/人享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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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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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医保内住院医疗费用及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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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医保系统联网“一站式结算”,出院即报销,无需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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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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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在清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当地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可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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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支持通过微信、医保个账缴费,可为自己及家人参保。
建议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如政府门户网站或官方APP)办理投保,避免保障中断。当前投保截止日期为 2025年1月17日 ,请关注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