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浙江省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时,医保卡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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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浙江省11个设区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绍兴)的参保人员,可在上海455家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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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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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浙里办”APP或上海医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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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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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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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条件
需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且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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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可跨省使用,用于支付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药店购药费用。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可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需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标准。
四、特殊情况说明
- 长三角一体化 :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先行区,浙江与上海的医保合作进一步深化,上述政策是两地医保系统对接的直接结果。
浙江医保卡在上海可用,且支持线上备案和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重复参保两地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