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 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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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孕期产检、分娩住院等必要的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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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的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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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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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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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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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 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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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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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剖宫产指征实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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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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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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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享受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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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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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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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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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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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500元补助。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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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 :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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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差异处理 :若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若低于平均工资,按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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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
这些规定和标准为生育家庭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减轻了生育过程中的经济负担。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的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