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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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要求
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正常参保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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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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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垫付,再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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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逾期未申报或停止缴费,津贴将暂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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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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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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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手术当月未参保,则无法确定上年度平均工资,津贴无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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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深圳)对参保时间有更严格要求,需满足“连续参保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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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限制
- 夫妻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申办生育待遇的次数(不含终止妊娠、手术)最多不超过两次。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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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如产假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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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供《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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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流产的,需提供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以上条件综合自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