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
根据浙江省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与社保缴纳时长密切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纳时长要求
- 连续缴纳时长
生育津贴需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6个月 ,且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 - 若以公司名义缴纳社保,津贴直接打入单位账户;
-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需累计缴纳满10个月。
- 特殊情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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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2年7月1日后生育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但需满足连续缴纳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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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连续缴纳 :若生育前一个月仍在缴费,可按实际缴费月数申领,但需符合其他条件。
二、其他申领条件
- 生育状态
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申领时限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次年年底前申领。
- 地区差异
具体津贴标准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不同地区、行业存在差异。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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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单位要求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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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参保 :若生育地与参保地不一致,需提供生育参保证明。
生育津贴的发放以连续缴纳6个月为基本门槛,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当地具体政策对缴费时长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