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乱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多部门整治案例及权威信息分析如下:
一、围标串标与权力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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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串标
投标者通过事先约定、轮流中标等手段操纵交易结果,甚至抬高项目造价,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例如,湖南平某建设有限公司与拓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串通投标被记严重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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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寻租
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权接受利益输送,为特定关系人谋取项目中标机会,损害公共资源交易公信力。
二、监管机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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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制度滞后
部分招投标活动缺乏明确处罚条款,导致监管难度增加。例如《招标投标法》仅规定禁止行为,未明确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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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不清
电力、信息化等特殊项目存在监管部门缺失现象,形成监管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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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不严
早期曝光的不规范行为(如评标专家迟到、代理机构未及时退还保证金)处罚力度不足,震慑效果有限。
三、交易信息与诚信体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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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
部分交易信息未及时公开,潜在参与者无法获取充分信息,影响决策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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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体系滞后
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失信行为,破坏市场信任环境。
四、平台运行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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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乱象
代理机构存在程序错误(如保证金退还延迟)、工作人员失职(如未规范着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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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安全隐患
电子卖场操作不规范(如异地专家评审费用不合理、系统预约错误)影响交易效率。
五、其他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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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箱操作 :招投标关键信息被人为操控,公平竞争成形式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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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失职 :擅自离场、不配合身份核验等行为影响评标公正性。
建议 :需从完善法规、强化监督、提升透明度、严查腐败等多方面入手,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公平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