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三类、四类
西藏地区的分类主要依据海拔高度,具体划分如下:
一、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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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
海拔4000米以下,包括拉萨市、林芝地区、山南大部分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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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
海拔4000米至4500米,覆盖日喀则一半以上区域、阿里地区、那曲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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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区
海拔4500米以上,包括昌都、阿里高原、那曲高原等。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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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 :西藏基本无此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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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制度 :西藏实行特殊津贴,津贴标准与海拔高度相关,海拔越高津贴越高。
三、地理补充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西南部,北接新疆,东连四川,南邻印度等多国,陆地国界线超4000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