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因工死亡抚恤金的承担主体,需根据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及单位缴费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情况
-
参保情形
若职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资金来源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申领上述待遇。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情况
-
未参保情形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导致遗属无法领取或待遇降低,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差额或全部费用。
-
补充说明
即使职工生前单位已缴纳社保,但若存在欠缴、漏缴等情形,同样需由单位补缴后由基金支付,否则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抚恤金分配 :若职工有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通常按比例发放(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加10%);若无近亲属,可能由其他亲属或兄弟姐妹分担。
-
遗产与抚恤金的区别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参与遗产分配,但可与其他遗产共同分配。
四、争议解决途径
若对抚恤金支付主体或标准存在争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确认;
-
劳动仲裁 :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诉讼途径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因工死亡抚恤金的承担主体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主,用人单位仅在未参保或违规缴费时承担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