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的使用方式可分为门诊、住院及家庭共济等类别,具体如下:
一、门诊医疗费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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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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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在职职工600元,退休职工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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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超过起付线后,按比例由医保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卡余额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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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基金年度限额为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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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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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自费部分 :个人账户结余可支付门诊自费费用(如检查、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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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保险 :结余超过3000元可申请划转购买指定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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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门诊 :未开通联网结算地区的长期居住人员,可通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渠道领取预划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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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少儿医保 :覆盖住院、门诊,直接与医保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二、住院医疗费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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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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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直接结算医保报销部分,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卡余额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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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越高,报销比例可能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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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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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 :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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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 :需个人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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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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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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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医保电子凭证,实现挂号、购药、结算等操作,避免携带实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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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可用于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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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授权
- 主人授权后,被授权人就医时可用主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自付现金部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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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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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可通过手机APP或窗口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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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费用可通过异地就医零星报销渠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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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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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逾期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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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待遇不同,需注意参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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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医保的最新政策,具体操作以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