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育奖励假80天(含80天)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权益,单位若拒绝提供且不支付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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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的约束力
生育奖励假属于地方性法规范畴,例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 80天奖励假 ,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且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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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策的统一性
若单位以“国家法律未规定”为由拒绝执行,需结合当地最新政策判断。例如,2016年9月29日前的产假政策不包含80天奖励假,但自该日期后实施的法规已明确奖励假时长。
二、违法行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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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假期的直接违法性
单位以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或企业政策为由拒绝发放80天奖励假,直接违反了地方性法规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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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工资的加重违法性
若单位不仅不提供假期,还拒绝支付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属于双重违法行为,可依法追责。
三、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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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调解
首先应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依法执行。若协商失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人事局 或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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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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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奖励假工资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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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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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违法单位可能面临罚款、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同时需赔偿因拒付工资导致的损失。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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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一般需在仲裁时效期间内提出(通常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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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需保留生育证明、工资条、单位规章制度等关键证据,以支持维权诉求。
生育奖励假80天是法定义务,单位拒绝执行且不支付工资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