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医保自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年龄、医疗机构等级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医疗费用自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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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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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急诊起付线为1500元,超过该金额后进入自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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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岁以上累计工龄≥30年报销90%,工龄21-30年报销85%,15-21年报销80%,不足15年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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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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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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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一级):超过起付线后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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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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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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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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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超过起付线后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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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分别报销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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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
二、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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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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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与门诊相同,15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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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岁以上累计工龄≥30年报销90%,工龄21-30年报销85%,15-21年报销80%,不足15年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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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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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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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超过起付线后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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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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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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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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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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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分别报销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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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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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支付 :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部分费用,每年4月1日更新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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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门诊大病患者、重残人员等,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