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保转移到另一个城市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跨省转移(无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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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原参保地医保注销手续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原参保地乡镇(区县)农保机构申请注销原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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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标城市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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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原参保地注销证明、身份证到目标城市社保局办理新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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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参保(合)凭证》及转移申请表,缴纳首次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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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市转移(有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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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原参保地医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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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参保地《参保(合)凭证》等材料至原参保地医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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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转出手续并上传相关资料至目标地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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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目标地医保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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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转出地《参保(合)凭证》、原参保地缴费凭证及转移申请表到目标地医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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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信息核对后,目标地医保机构将发放新的《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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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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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间限制 :无接收单位需在终止原参保关系后3个月内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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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参保地《参保(合)凭证》、转出地注销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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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缴纳 :部分城市可能收取转移手续费,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