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于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医保)已经正式合并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这一改革于2017年全面启动,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实现整合。
合并后的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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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统一
合并后覆盖全国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和城镇非从业人员,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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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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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政策 :采用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城乡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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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水平 :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待遇差异,住院报销比例统一至75%左右,封顶线提高至12万元(部分地区如上海、广东等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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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扩大用药范围,过去新农合可报销的药品种类增加一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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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制优化
实现全国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基金管理,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减少地区间待遇差异。
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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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数 :整合后参保人数大幅增长,2023年全国超13亿人参保,农村居民占比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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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受益 :报销比例提高(如上海从50%提升至70%)、封顶线提高(如广东从5万元增至44万元)、就医选择扩大(如重庆实现95%村卫生室联网)。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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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上海)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地区仍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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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跨统筹区域就医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但可实现即时结算。
新农合与城乡医保已全面合并,城乡居民医保成为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