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是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来确定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假设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000元,顺产产假为158天,那么生育津贴大约为:
13000 ÷ 30 × 158 ≈ 68467元
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如果低于平均工资,则按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长沙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额外增加15天生育津贴,即享受113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如果按照173天的产假天数来计算,且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000元,那么生育津贴大约为:
13000 ÷ 30 × 173 ≈ 72533元
建议在实际申请生育津贴时,以最新的政策和实际工资水平为准,并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