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备案地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具体规则如下:
一、备案地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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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为主
多数情况下,备案地应选择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即“参保地”),例如北京、上海等7个省级统筹区,直接备案至就医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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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优先
若在就医地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完成备案,系统将自动关联就医地信息。
二、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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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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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需取消原备案,根据最新居住地或工作地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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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备案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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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变更备案地
需提供新居住地或工作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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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影响
不同备案类型(如转诊转诊、异地安置等)需在申请时明确标注。
三、填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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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同步 :参保地完成备案后,信息会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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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选择 :若选择“其他地区”,需在系统中具体填写就医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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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部分城市(如新疆)需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提交联系电话、就医地等。
四、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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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公众号办理备案,操作便捷且信息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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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线下办理,可前往参保地或就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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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前可通过12393热线或参保地医保局电话确认备案状态。
(注: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跨省就医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就医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