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1633-2008
控氮掺混肥需执行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要执行标准
GB21633-2008《掺混肥料(复合肥)》 是目前控氮掺混肥最主要的执行标准,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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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干混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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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缓释型、控释型及有机质质量分数未超过20%的掺混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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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补氮和(或)磷和(或)钾肥料颗粒的复混肥料或复合肥料。
核心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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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养分(N-P₂O₅-K₂O)质量分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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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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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H₂O)质量分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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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度(2.00mm-4.00mm)≥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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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钙、镁、硫)质量分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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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量元素(钙、镁、硫)和微量元素(硼、锌、锰等)单一养分质量分数均≥0.02%。
二、其他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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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406-2004《复合肥料》
作为复合肥的基础标准,部分条款与GB21633-2008重叠,但主要侧重养分配比和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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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358-2012《掺混肥料中微量元素的测定》
用于控氮掺混肥中微量元素含量的检测方法规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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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不适用于在复合肥料基础上仅干混有机颗粒、生物制剂颗粒或中微量元素颗粒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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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需确保产品符合《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标准》(NY/T 2340-2006)等配套标准,避免使用未经批准的添加剂和农药。
建议生产控氮掺混肥时,以 GB21633-2008 为核心标准,并参考其他相关国家标准进行综合检测与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