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病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病种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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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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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300元以下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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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不含)-2000元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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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不含)-10000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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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0元(不含)-100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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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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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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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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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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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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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 :0元至1万元(含1万元)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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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每增加1万元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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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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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 :10万元至30万元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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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额度
-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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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政策
-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可享最高30万元封顶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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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2020年每人每年65元,连续参保4年以上可每年提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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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住院合规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等,具体以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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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调整 :2025年起,连续参保4年以上且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次年报销额度可提高4000元,累计最高提高8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8-2024年的调整信息,2025年最新政策尚未完全实施。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