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连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工龄中断后补缴社保是否计入连续工龄,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工龄中断后补缴社保的工龄计算规则
-
社保补缴不改变工龄连续性
社保缴费年限是按月累计的,补缴仅恢复缴费状态,但不会改变工龄的连续性。例如,某职工因单位欠费中断社保1年,补缴后缴费年限仍按实际累计计算,但中断期间的工龄不计入连续工龄。
-
养老金计算的影响
-
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导致计算养老金时总工龄减少12个月(即前推1年);
-
若补缴前工龄已满15年,补缴后仍可能满足退休条件,但实际退休年龄会相应推迟1年。
-
二、特殊情形说明
-
法定情形的工龄连续性
因疾病、产假、年休假等法定原因中断工龄的,中断期间可计入连续工龄;
职工被错误处理后复查平反的,错误处理时间可与平反后工作时间连续计算。
-
企业内部调动的工龄连续性
企业内部调动(如行政调动、学习、岗位轮换等)属于工龄连续的情形,不因中断而影响连续性。
三、注意事项
-
买断工龄的特殊性
企业买断工龄仅终止劳动关系,但法律保护的连续工龄仍可计入退休年龄计算,不会因劳动关系终止而消失;
1992年前形成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受法律保护。
-
补缴条件与限制
补缴社保需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且通常针对历史遗留问题,个人主动中断的工龄不参与补缴。
工龄中断后补缴社保仅恢复缴费记录,但不会影响工龄的连续性,具体计算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