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续工龄满10年是否必须连续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工龄满10年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充分条件,但 非必须连续 。具体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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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形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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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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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合同时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连续工龄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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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要求 :劳动合同需不间断履行,若存在中止或中断(如医疗期、产假等),则中断期间不计入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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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医疗期内未提供劳动,仍视为连续工作。
三、退休与工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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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退休条件 :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需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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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 :从事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且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提前退休。
四、法律后果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连续工龄满10年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总结 :连续工龄满10年只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充分条件,而非必须连续。但实际操作中,若劳动者满足上述任一情形且距退休不足10年,通常会优先考虑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