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女职工退休年龄根据岗位类型和退休政策规定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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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操作、生产或服务岗位)
年满5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申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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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管理或技术岗位)
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申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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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 从事高空、高温、井下等特殊工种累计满10年,或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且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
二、弹性退休政策(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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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自愿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50/55周岁、男职工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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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 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女职工可提前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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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无论何种退休方式,均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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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仙桃市作为县级市,其政策与省级规定一致,不存在特殊调整。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务院规定及江西省(仙桃市属)最新调整,建议符合条件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