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武汉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的新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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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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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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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年度累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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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 使用医保目录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余额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
二、门诊慢性病(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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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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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70%;大学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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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用药保障(高血压/糖尿病):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50%报销,年度限额分别为360元(高血压)和480元(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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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单病种限额为4000-25000元,合并多种病种时按最高病种限额+50%累加(累计不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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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调整
- 基层医疗机构取消起付线,其他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仍为年度累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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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优化
- 将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扩大了门诊用药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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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费率降低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从6%降至4.8%,每月减少约81.54元。
四、门诊统筹与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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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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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起付,二级400元,一级200元;年度支付限额24万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