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年限的规定,综合相关政策文件信息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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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城乡居民社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 15年 ,累计缴满后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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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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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逐年延缴,期间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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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达到65周岁时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但补缴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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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档次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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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调整
2025年1月1日起,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为8800元/年,最低300元/年,共设86个档次(100元为基数,以100元为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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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加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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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15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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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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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每月加发1元+2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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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每月加发1元+10元+5元/年(例如30年缴费每月加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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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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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一般每年下半年开始缴费,次年2月截止,部分地区可延迟至次年2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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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等官方文件制定。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档次,并尽早规划缴费年限,以确保退休后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