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病救助的补偿额度根据救助对象、病种及医疗保障层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
-
分段报销比例
-
累计金额1.2万元至3万元(含):报销55%
-
3万元至10万元(含):报销65%
-
10万元以上:报销7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
-
特殊病种补充说明
- 尿毒症、白血病等需长期透析的重病患者,年最高救助2万元,不受3万元封顶线限制。
二、医疗救助的补充政策
-
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 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扣除5000元,按30%比例救助,年最高5000元。
-
低保对象
-
城乡低保中非“三无”人员:按30%比例救助,年最高6000元;
-
城乡低保中“三无”人员:按100%比例救助,年最高1.5万元。
-
-
其他困难群体
- 五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20%比例救助,年最高1万元。
三、实际案例参考
-
普通家庭 :若自付费用为1.5万元,可获1.5万元(30%比例)救助;
-
低保家庭 :自付1.5万元时,总救助1.5万元(30%比例);
-
重大病患者 :如尿毒症患者,总费用30万元,可获2万元救助(20%比例)。
四、注意事项
-
救助额度上限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具体由市、县级政府确定;
-
二次救助 :部分群体(如低保对象)达到封顶线后,自付1万元可获二次救助;
-
申请条件 :需同时符合医保报销、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要求。
建议患者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医保报销比例和家庭经济状况,向当地医疗保障部门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