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号灯的丁字路口通行规则需根据道路标志、标线及交通习惯综合判断,主要原则如下:
一、基本通行原则
-
右转车辆优先通行
当无信号灯控制且无其他交通指示时,右转车辆需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过。
-
左转车辆让直行
若左转车辆尚未完成转向,直行车辆需等待左转车辆通过后再通行。
-
转弯车辆避让直行
无论左转还是右转,转弯车辆均需在直行车辆通过后才能进行转向操作。
二、具体通行规则
-
进入路口前观察
车辆需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
有标志/标线控制
若路口有交通标志或标线,需按其指示行驶。
-
无标志/标线控制
-
右转优先 :右转车辆需让右方直行车辆先行。
-
左转优先 :左转车辆需让右方直行车辆先行。
-
掉头优先 :掉头车辆需让直行车辆先行。
-
-
特殊情形处理
-
若右转车辆与左转车辆同时接近路口,右转车辆需等待左转车辆通过。
-
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车辆需让左转车辆先行。
-
三、安全注意事项
-
减速慢行 :通过路口时需减速,确保观察周围交通情况。
-
礼让行人 :若路口有行人通行,需优先避让。
-
遵守交替通行 :当路口出现停车排队时,需依次交替通行。
-
注意标志 :若路口有让行标志,需严格服从指示。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以下规定通行:
-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 向左转弯的,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 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以上规则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安全通行。若违反规则引发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