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通行规则遵循以下原则,综合多部门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通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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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让左转
当右转车辆与左转车辆进入同一方向车道时,右转车辆需让左转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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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让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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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路口有直行车辆,转弯车辆需停车等待直行车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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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相对方向有转弯车辆,右转车辆需让左转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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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侧道路优先
无信号灯时,通常以右方道路来车为优先通行权,即“向右看,右侧先”。
二、特殊通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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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交叉路口
若两车垂直直行,遵循“后进先出”原则,后进入路口的车辆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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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交替通行
若路口有信号灯交替控制,需遵循“灯头让灯尾”原则,即前一个信号灯循环中已进入路口的车辆优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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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型路口
类似于直角交叉路口,需遵循右转让左转、直行优先的规则。
三、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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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观察 :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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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避让 :若发现对向直行车辆已进入路口,需立即停车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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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通行 :无信号灯路口易引发事故,需降低车速,保持车距。
四、法律依据
相关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明确上述通行规则。
通过以上规则和注意事项,可有效保障无信号灯路口的通行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