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车辆先行
关于无信号灯路口的“让右原则”,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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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侧车辆优先通行
在无交通信号灯、无交警指挥、无交通标志或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两车垂直直行时, 右侧来车享有优先通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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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判定
若违反该原则发生交通事故, 右侧车辆负全责 。例如,右转车未让直行车先行时,右转车需承担全部责任。
二、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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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无信号灯或交警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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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他交通标志或标线指示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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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同时到达路口 (需同时满足无信号灯、无指挥、无其他通行指示三个条件)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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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车辆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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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路口有右转或左转信号灯,需遵循“右转让左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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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号灯时,右转车仍需让直行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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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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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路口前应减速瞭望,避免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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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车等小型车辆需特别注意右侧来车视野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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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该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
四、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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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 :只有直行车适用“让右原则”
正解 :无信号灯路口的“让右原则”适用于所有方向的直行车辆,与是否有直行权无关。
通过严格遵守“让右原则”,可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风险,维护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