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0天
关于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申领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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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时间区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之间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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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 若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需在分娩后 3个月内 提交申请。
二、计算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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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以 手术分娩结束时间 为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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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以 手术或流产终止妊娠时间 为起始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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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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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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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将申领时间延长至产后3个月,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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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条例》 :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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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若超过180天未申领,可能影响津贴领取,建议尽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