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生育津贴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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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晚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 12个月内 提出申请,超过12个月将无法领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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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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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职工生育时未满6个月,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之月起满6个月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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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流程已实现线上办理,自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无需单位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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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与流程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生或死亡证明、诊断证明等。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2个月内完成申报,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月拨付。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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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申报可能导致无法领取津贴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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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可能存在调整,建议申请前通过重庆市医保局官网或经办机构确认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