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可以办理特殊门诊,具体规定如下:
一、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的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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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职工医保覆盖21种门诊特殊疾病,包括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等。部分病种如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病Ⅲ期等也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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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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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并确诊为指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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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一档人员限申请4种病种(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二档及以上人员可申请全部21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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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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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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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申报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3种病种,可凭诊断证明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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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申报 :其余病种需在每年双月1-20号集中申报,需提交《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件、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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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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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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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资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及近期检查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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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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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门诊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按年度起付线300元起,报销比例95%,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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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抢救费用 :经抢救后入院的门(急)诊费用可合并计算住院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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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仅限申请4种病种,其他需通过定期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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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前需确认所在城市医保政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重庆市及湖南省的医保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