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育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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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辅助生殖项目
自2024年9月1日起,河南省将12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如取卵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首自付比例统一为10%,剩余部分按70%(职工医保)和60%(城乡居民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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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与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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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00-3000元,在二类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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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在三类医疗机构报销4000-4500元,在二类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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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育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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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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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如宫腔内节育器放置/取出、输卵管结扎等,按项目定额报销(例如宫腔内节育器13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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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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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如顺产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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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示例 :月均工资8000元时,产假158天的津贴约为42,133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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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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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辅助生殖项目仅限门诊支付,不占用门诊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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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同时进行其他手术的费用不再另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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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孩家庭补助
- 二孩及以上家庭可额外享受500元/孩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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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用人单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1%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确定。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最新调整及历史执行标准,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后的生育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