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规定
简介
北京生育津贴是为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收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text{生育津贴} = \left( \frac{\text{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 \right)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在生育年度中,用人单位首次核定缴费基数之月的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 如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高于3倍,则按3倍计算。
申领条件
- 参保职工在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 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 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所需材料
分娩人员
-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非中文材料的需翻译文件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生育证明》(外埠户籍职工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证明)。
引、流产人员
-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领方式
- 线上办理:登录北京市医保公众服务平台,个人提交申请,单位审核或由单位代为申报。
- 线下办理:将材料提交至单位HR,由单位统一办理。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