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调整,西藏特殊津贴分类标准如下:
一、整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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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 :每人每月标准由1354元提高到 1468元 ,增幅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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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 :每人每月标准由1625元提高到 1762元 ,增幅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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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区 :每人每月标准由1828元提高到 1982元 ,增幅8.4%。
二、特殊群体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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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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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由660元/人/月提高到 715元 ,增幅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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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由792元/人/月提高到 858元 ,增幅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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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区:由891元/人/月提高到 966元 ,增幅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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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阶段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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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二类区4020元/人/月,三类区4120元/人/月,四类区或边境县422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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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二类区4520元/人/月,三类区4620元/人/月,四类区或边境县472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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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 :二类区5020元/人/月,三类区5120元/人/月,四类区或边境县522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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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 :60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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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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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上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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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体 :覆盖西藏71万+学子及1.129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落实资金6085.39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财政、人事部及民政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