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关于病残津贴申领的相关政策,申领流程及时间要求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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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需由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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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参保缴费年限需满15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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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同一病种申请需间隔1年以上。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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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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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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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辖区公示无异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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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三、办理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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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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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人员需持材料向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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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人员由单位代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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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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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对本地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自批准次月起通过社会保障卡按月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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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需15个工作日内与其他地区社保机构核实缴费年限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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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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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证 :实行每年1次网络、委托或上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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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机制 :每3年联合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领取人员进行复查。
五、政策时效
当前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调整将另行通知。
以上流程及时间均依据2017-2022年官方文件整理,2025年申报流程可能有所调整,建议通过乐山市社保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获取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