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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有 生育津贴政策。以下是河南省生育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
- 生育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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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分娩或者终止妊娠当月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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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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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和工资,二者是择高享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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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包括产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产后再连续缴费满6个月,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 生育津贴领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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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7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结算时只需结算生育医疗费,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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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育津贴直接拨付对象调整至个人。
-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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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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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增加15天;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 其他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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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还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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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以上规定标准的50%。
河南省有明确的生育津贴政策,旨在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的权益。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并且自2024年7月1日起,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更加便捷,无需申请即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