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江豚的刑事处罚如下:
一、基本刑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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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节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江豚属一级保护动物),可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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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
若行为导致江豚死亡或严重破坏生态,可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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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特别严重
包括导致江豚群体死亡、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等情形,可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法律后果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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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 :除主刑外,还需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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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处罚情形 :若涉及偷盗、运输、出售制品等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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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明确将江豚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适用上述刑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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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法》 :对一级保护动物提供更严格的保护,但刑法是刑事处罚的直接依据。
四、案例参考
2022年案例显示,两男子因非法猎捕江豚致其死亡,被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体现了对江豚保护的严苛态度。
注 :若涉及偷盗行为,可能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与第三百一十二条(盗窃)的竞合条款,但通常以较重罪名定罪处罚。